中国共产党安徽jinnianhui金年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事情规则
宣布日期:2018-03-12 00:00:00 浏览次数:465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在新时代的指导思想和省委《关于进一步增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事情的意见》及安徽省煤田地质局党委对党建事情安排,凭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党内规则,结合集团公司事情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党委是在局党委领导、督导下开展事情。党委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围绕中心,效劳阵势,把提高企业效益、增强集团公司竞争力、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集团公司党委事情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集团公司做强做优提供坚强组织包管。
第三条 集团公司党委会实行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分工卖力相结合的制度。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书记担负第一责任、副书记担负直接责任。凡属党委会职责规模的重大事项,都要凭据民主集中、个体酝酿、集会决定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由党委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第四条 集团公司党委会主持党委日常事情,党委向党代会卖力并报告事情。认真听取各方面的建议和批评,努力并连续革新。
第二章 职责任务
第五条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目标、政策及上级的指示、决定,学习转达上级组织重要集会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集团公司落实的具体意见和步伐。
第六条 研究决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及宁静稳定事情等重大问题。
第七条 讨论决定党委年度事情计划和年度事情总结。
第八条 领导集团公司所属单位党建事情,领导集团公司党的纪律检查事情和党风廉政建设。
第九条 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工委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章程独立卖力地开展事情。
第十条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凭据干部治理权限和划定程序,卖力推荐、提名、任免干部;卖力干部的教育、治理和监督。
第十一条 厘清集团公司党委和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界限,健全完善党委议事决策机制,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的内容、规则和程序,落实集团公司党委研究讨论是董事会、经理层决策重大问题前置程序的要求。
第十二条 其他需要讨论研究的事项。
第十三条 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章 集会制度
第十四条 党委实行党委会集会和书记办公集会制度。
第十五条 党委集会由党委书记和党委委员组成,由党委书记召集和主持。党委集会的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转达党和国家的路线、目标、政策、决议,学习转达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局党政重要文件及重要集会精神。讨论研究贯彻落实的具体步伐和意见。
(二)研究决定集团公司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廉政建设、制度建设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三)讨论、审批下属党支部的党员生长事情。
(四)研究集团公司重要革新计划和重要治理制度。
(五)讨论党委年度事情计划、年度事情总结和每年向局党委报告党建事情责任落实情况。
(六)研究集团公司工会、共青团、妇工委及统一战线等事情中的重大问题,积极履行涉及企业的政治和社会责任。
(七)凭据“三重一大”的原则要求,研究需要讨论的事项。
(八)讨论决定必须由党委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凭据事情需要,集团公司党委可举行党委扩大集会,在更大规模内学习及进行事情安排。党委扩大集会除党委委员加入外,列席集会人员由党委书记确定。
第十六条 书记办公集会由党委书记或委托副书记召集和主持,集会召集人可凭据事情需要确定有关人员加入。书记办公集会的议事规模是:交流日常事情情况;酝酿需要提交党委集会讨论决定的问题;对党委集会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进行协调。
第四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七条 党委集会是集团公司党委集体议事和决策的主要形式。党委集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到重要情况随时召开。
第十八条 党委集会加入人员为党委委员。凭据事情需要,党委书记可以安排其他人员列席集会。列席集会人员可以汇报有关情况、宣布参考意见,但不加入表决。
第十九条 党委集会的议题要严格凭据程序确定。需要提交党委集会讨论研究的议题,事先由相关部分提出,报党委书记审定,经党委书记同意后方可列入议题。未列入议题临时动议的,党委集会不予讨论。
第二十条 对列入党委集会研究的议题,主办部分应事先准备好具体的意见或须要的质料,对一些重要问题,需提出具体计划。提交党委集会讨论议题的有关质料,一般应提前送达党委委员。
第二十一条 党委集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到会方可召开。党委委员因故不可加入集会的,应在会前向集会主持人请假,需要亮相的重大问题,由主持人向其征求意见。
第二十二条 党委集会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原则,讨论时与会人员应充分宣布意见,集思广益。在重大事项的讨论中,党委书记应在其他人之后谈话,最后凭据讨论情况集中各人意见,凭据少数听从大都的原则进行表决,以凌驾应到会党委委员半数以上同意为通过,形成党委集会决议、决定。
第二十三条 党委集会讨论决定干部选拔任用时,应严格按
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事情条例》及局党委有关划定的程序和《安徽jinnianhui金年会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划定进行。
第二十四条 党委集会原始纪录要按划定归档生存。查阅集会原始纪录,需经党委书记批准。
第二十五条 党委集会决定的事项,由党委班子成员凭据事情分工,划分落实或组织有关部分实施。执行中如发明问题要实时向党委报告,在党委未作出新的决定之前,按原决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对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缺乏召开党委集会,或因人数缺乏无法召集集会,又必须尽快作出决定的,由党委书记临时处理,事后向党委集会报告。
第二十七条 下属公司报集团公司党委审批的文件和报告,提交党委书记审批。
第五章 事情纪律
第二十八条 党委委员必须遵守党员个人听从党的组织,少数听从大都,下级组织听从上级组织的基来源则,增强“四个意识”,同党中央坚持高度一致。
第二十九条 党委委员必须坚决执行党委集会的决定、决议,如有差别意见允许保存,不得有任何与党委决定、决议相违背的言论和行为。个人宣布涉及未经集团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的重大问题及事项的讲话或文章,须事先经党委同意。
第三十条 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全面卖力党的建设、党委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结合分工抓好分担单位党的建设事情。
第三十一条 党委集会在讨论有关问题时,如涉及与会人员及其亲属的,自己必须回避。与会人员要严格遵守集会纪律,对集会内容和讨论情况必须严守秘密,不得泄露和扩散。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本规则由集团公司党委卖力解释。